考试报名与志愿填报
1.初中毕业班学生毕业、升学考试和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学业考试的报名、填报志愿与考试考务工作由泉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布置,由各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2.中考考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起止时间定于6月11日上午8点至15日下午6点,网址:泉州市招生考试信息网
http://www.qzzk.cn/。考生在报名系统中,通过设置个人邮箱,获取填报志愿的初始密码,初始密码由报名系统直接产生,任何个人、学校不得擅自代替考生申请获得初始密码,考生可以在学校、家庭或其他地方填报志愿。具体填报志愿办法由泉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另行通知、布置。对未能取得初始密码或忘记二次修改密码的考生,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指定窗口和专人,为考生提供初始密码或帮助密码初始化。
3.外县(市、区)回其户籍所在地(指鲤城、丰泽、洛江)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非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和未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连续两年以上的考生,不能填报市区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的志愿。
4.非泉州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经我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认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可以在现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中招,并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与泉州户籍的考生一视同仁。没有取得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认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应回其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5.各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自主填报志愿的权利,并指导考生合理填报学校志愿和录取批次。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强迫或阻止考生报考本校或其他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误导考生和家长,不得擅自承诺重金奖励或减免入学收费,严禁学校和教师擅自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或更改学生志愿。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收费有别于公办普通高中,考生填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时要先了解学校的收费标准。
6.各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对学生是否具备报考定向生、保送生、自主招生的资格按有关规定进行逐个审核确认,审核结果要在班级内、学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具有定向生、保送生与自主招生的报考录取资格。
7.泉州市区六所省一级达标高中(泉州一中学府校区、泉州一中东海校区、泉州培元中学、泉州五中、泉州七中、泉州城东中学、泉州九中)的志愿分统招、定向两栏填报。其他省达标高中的志愿只统招一个栏目填报。
8.报考民办高中的考生,志愿可以在"面向各县(市、区)招生的省达标高中、民办高中"和"面向各县(市、区)招生的民办高中"栏目中填报。
9.每一考生至少要填报一所中职学校志愿。
10.高中阶段的在校生不能报考初中毕业升学考试。